中荷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比研究——以中石油和
文章目录
1 中荷会计信息披露法规对比
1.1 荷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规
1.2 中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规
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案例分析—以中石油和壳牌石油为例
2.1 公司简介
2.2 两家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比分析
2.3 中石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
3 完善中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
3.1 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,制定环境会计披露准则
3.2 加强公司内部与各部门的利益协调
3.3 加强企业内部外部沟通
3.4 培养环境会计人才
文章摘要:改革开放后,我国经济高速发展,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。与荷兰相比,我国环境领域的法律、财会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健全,仍存在诸多短板。如今,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,社会各界开始关注企业环境财会信息披露问题。文章从法律法规、外界监管、会计标准等层面,结合中石油和壳牌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案例,对中国、荷兰两国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实况进行比较,深入分析二者披露财会信息的具体差别,从而为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提供参考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分类号:F416.22;F406.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