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物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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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重股份关联收购 深交所要求揭示矿产开发业务

中国经济网8月10日消息?昨日,深交所向鞍山重型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安中股份”)发出了关注函(公司部关注函[2021]284号)。 ?

2021年6月17日,安中披露《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关联交易意向协议的公告》,称公司拟收购江西宜丰县同安矿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同安矿产开发有限公司”)。以自有资金命名为“江西”)。 “同安”)持有江西兴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兴利科技”)不低于51%的股权。公告显示,兴利科技的股权结构为江西定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定兴矿业”)持股51%,江西同安持股49%。 ?

2021年8月6日,安众股份披露《关于签署股份购买意向协议及关联交易公告的进展》,称安众股份拟以自己的方式收购公司股东共青城强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基金。强强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强强投资”)持有江西同安51%的股权。同时,公司于6月17日签署的关于购买星力科技股份的意向书终止。江西同安持有定兴矿业70%股权和兴立科技49%股权。 ?

收购进度公告显示,截至2021年8月5日,定兴矿业共持有瓷土矿6座,矿区共发现资源量约6000万吨。矿石矿物的主要成分有:钾钠长石、金辉石、锂云母、钽铁矿、钽铁矿等,兴利科技是配套选矿厂的主要经营主体。现有原矿加工能力50万吨/年。本次交易完成后,该项目预计可开采原矿约135万吨,生产钾钠长石粉和锂精矿约90万吨。矿山约30万吨,折合碳酸锂当量约2.3万吨。 ?

关注函显示,对于上述收购事项,深交所要求安众对星力科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模式、选矿模式、产能和盈利能力进行说明;目前的技术储量是否满足扩容需求,结合矿业权价值和开发效益的不确定性,充分揭示了矿产资源开发业务的风险。 ?

以下为原文:?

关于给鞍山重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的关注函?

公司部关注函[2021]284号?

鞍山重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:?

2021年6月17日,贵公司披露了《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关联交易意向协议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收购意向公告》),表示贵公司拟收购通江西省宜丰县安矿自有资金产品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西同安”)持有江西兴力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西同安”)不低于51%的股权简称“星力科技”)。根据《收购意向公告》,兴利科技的股权结构为江西鼎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鼎兴矿业”)持股51%,江西同安持股49%。 ?

2021年8月6日,贵公司披露了《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关联交易意向协议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收购进展公告》),表示贵公司拟在以自有资金收购贵公司股份 5%以上股东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强强投资”)持有江西同安51%的股权。同时,贵公司于6月17日签署关于兴利科技股权的收购意向协议终止。江西同安持有定兴矿业70%股权和兴力科技49%股权。 ?

《收购进度公告》显示,截至2021年8月5日,定兴矿业共拥有6个瓷土采矿权,该矿已探明资源储量约6000万吨。矿石矿物的主要成分有:钾钠长石、金辉石、锂云母、钽铁矿、钽铁矿等,兴利科技是配套选矿厂的主要经营主体。现有原矿加工能力50万吨/年。本次交易完成后,该项目预计可开采原矿约135万吨,生产钾钠长石粉和锂精矿约90万吨。矿山约30万吨,折合碳酸锂当量约2.3万吨。 ?

我部门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,请贵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:?

1.结合强强投资、江西同安、定兴矿业、兴力科技的股权结构和历史沿革,说明《收购意向公告》的披露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是否存在重大遗漏,误导性陈述。 ?

2.说明贵公司在《收购意向公告》披露前后的意向支付、股权质押等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进度;如果是,请说明贵公司是否按照《收购进展公告》披露的内容,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对贵公司的影响(如有);如果没有,请说明《收购意向书》中所述的合同终止的标志和时间,以及贵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。 ?

3. 说明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投资事项尽职调查的相关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投资的会计基础、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(如有)、投资进度、投资收益计算、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;说明将兴利科技51%股权变更为江西同安51%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。 ?

4.结合强强投资投资江西同安股权的时间和价格,说明5800万元《收购进度公告》中合同意向的依据和合理性,以及贵公司是否有任何权益向股东传达利益的情况和原因。 ?